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责任重大。这个听上去好像位高权重,但实际上做法定代表人存在很多风险。来和小编一起看看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呢?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3)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你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