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就截止,友情提醒,完成申报后,这两件事千万别忘记!
提醒事项一:01、优惠事项资料整理归集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
1、管理规定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享受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及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除采取清单管理外),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资料内容
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
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
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者享受的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分项目进行核算的,应当按照优惠事项或者项目分别归集留存备查资料。
提醒事项二:02、资产损失整理归集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
1、管理规定
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资料内容
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主要包括
①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②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③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④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⑤行政机关的公文
⑥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⑦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⑧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⑨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⑩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
主要包括
①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②资产盘点表
③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④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⑤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⑥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⑦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企业应对申报的资产损失事项,按规定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
1、问:分支机构独立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吗?我三个条件都符合的,为什么我的小微标识默认在否,改不了。
答:不可以。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经验情况应该并入企业总机构,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优惠政策。因此分支机构不宜作为独立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问:我增值税税种是按月申报的,能不能企业所得税也做成按月申报?
答:企业所得税税种只能按季申报,如果你是按月申报的,你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了。
3、问: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其他两个条件符合小微企业的,那我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是10%吗?
答: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是300万,你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的税率计算是分段计算的,100万的实际税负是2.5%,超过100万部分也就是80万部分实际税率是10%。申报表会自动帮你计算应纳税额的。
4、问:2021年度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的三个条件。
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