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业内更喜欢称它为文网文,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表演类资质称为网络直播许可证。
直播平台申请文网文的条件(各个地区要求也会有所差异):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4、有明确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
5、具备开展网络文化活动需要的从业人员(获得从业资格)以及技术人员;
6、开展活动具备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经营管理措施;
7、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3、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业务说明(详情根据当地市文化局官网中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申请材料);
5、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6、委托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文化局官网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加盖公章);
7、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公司股东中含有企业法人的,需提交公司最终版章程);
8、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